商品=行銷中最重要的利潤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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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最終目的是要滿足消費者的需求,這需求可以是實際商品形式,也能是契約服務等形式,就像電鑽提供在牆壁上的洞,保險提供了意外發生時的賠償,盲人師傅提供了身體肌肉放鬆的服務,甚至是第三方的廣告,這些都可以被視為是商品並且成為可被交易的對象。
在行銷上商品這個部份不算是工具,而是屬於整個行銷的核心,所有的工具基本上是圍繞在商品這個核心上,因為商品是一間公司最基本的生存獲利來源,商品更是需要行銷從開始一直到結束過程中都要有充分的了解,並且進行對商品的一切操作行為,我這邊會分成”開發、推廣、操作”三個部份來說明。
第一:首先是商品開發時期,行銷人員需要透過市場調查或實際體驗等各種工具取得訊息,然後將市場的反饋資料整理並導入開發商品的實際應用上,與開發人員共同作業創造出能滿足消費者需求的商品,或是能提供保證商品足以決消費者的問題,或是一個商業模式能夠提供滿足一方或多方的問題解決方法。
第二:再來是推廣時期,在商品開發完成,需要安排生產上市時,則需要估算成本、銷售策略規劃、銷售數量預估、價格制定、通路策略規劃、宣傳推廣的規劃製作等,這些都需要在上市前準備好,並且開始將相關的配套宣傳發佈,這時候通常也是行銷人員最忙碌的時候。
第三:最後是操作時期,上市後則需要監控商品實際銷售情況,了解商品的生命週期,做好商品生產與銷售之間的產銷平衡,並且在上市後能隨者市場實際情況,不斷的使用競爭分析這項工具,來對整體銷售規劃做出調整,就如同你現在所看到的方格子文章平台網站也是上架在不斷的調整,實體商品更需要在新商品更新換代時,能夠保障原本商品可以出清庫存,以確保企業能穩定獲利。
另外要清楚知道有多少資源做多少商品,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要同時開發或操作多種商品只會分散資源(人力、時間、資金),單一商品要是能夠做好能讓企業可以更穩定的生存,擁有一款好的商品就像是有者源源不絕的金雞蛋,有了充沛且穩定的獲利來源,在規劃做其他的都能事半功倍,市場上也很多如此的案例,比如說牛頭牌沙茶醬、可口可樂、FB、google等,都是先有一個穩定且獲利優渥的商品,然後再逐步拓展變成一間大公司或是集團的情況。
Richard Chan
Richard Chan
從設計進到廣告、從廣告做到行銷,一個喜歡行銷在市場打滾了二十幾年的行銷人,分享一些個人對於行銷的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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