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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惡的選票(二):選服吸血鬼

2019/05/13閱讀時間約 9 分鐘
對政治人物來說,有些選票是很好拿的。你只要搞定他門前的馬路破洞,護住他家的違建,甚至只是在路口對他揮揮手,和他聊兩句,他就會投你一票。
很多知識份子瞧不起這種選民,但如果這些選民沒從事「邪惡實踐」,那就算不上是我所說的邪惡選票。他家門口前的路面或許真的爛很久了,他家的違建可能是阿公留下來的,他無力改善,又或是他沒有朋友:而你這個政客,是唯一會對他笑的人,是唯一認真解決他問題的人,那他的一票,就實在說不上是邪惡。
只是他們的存在,或許代表社會有某些更深層的問題,而這些問題一時之間無法解決,你做為一個政客,至少可在不帶來嚴重損失的狀況下,先協助他解決問題中最簡單的部分。
而我在本篇中要談的邪惡選票,則會讓政客們有被掏空的感覺。這些人雖然只有一票,或是號稱有很多票,但要拿到他們的票,需要用很多、很多、很多的東西來交換。有時他們甚至想用自己的耍賴來換到整個國家。
他們是沒有公共財概念,又無視公民責任的天才,總以為全台灣,甚至全宇宙都欠他。這種人,就是我所說的「選服吸血鬼」。
提款機
這種貪心的人會循著各種選民服務管道找上門:他們會打電話到辦公室,去服務處找顧店的主任或助理,在路上攔下政客本尊,或一直在衙門前面等待時機。他們之所以一直找政客,只是為了滿足其私人需求,而不是像社會運動者是為了實踐某些理想。
你身邊可能就有這類人物,你會把他們當成病人或壞人,但對你來說,他們是少數,少數中的少數;不過在政客身邊或是主要政府或民意機關四周,都有著大量這類「選服吸血鬼」,他們會不斷申訴或申請一些誇張的案子,而國家機器不可能滿足這種無理的要求,所以他們就轉而企求從政客身上獲得情緒的安撫。簡單說來,他們會拼命從政治從業者身上提款,各種提款。
他們會不斷申訴家裡漏水之類的小事。但這明明是他和鄰居的事,除非涉及公共安全,違反特定建築或消防、環保、衛生等法規,否則政府是管不到漏水的,只能請鄰里的協調機制去幫助雙方尋求共識。
但這些人就是覺得政府該管漏水,市長該管漏水,議員該管漏水。里長太小了,他不要里長出面處理,他就是要市長管漏水,要議員管漏水。他總認為之前的申訴無效,是因為基層的官員、警察(最常被ㄠ出來,但也是最幫不上忙的角色)瞧不起他,認為他是神經病,認為他沒權沒勢,才會沒動作、不處理。所以他要叫大咖的人物來「壓壓這票不認真的公務員」,最好能一路往上找,甚至找到總統。
這「吃飯皇帝大」,漏水也皇帝大,我家前面停車皇帝大,什麼事都皇帝大,所以找總統來處理也是合理的。這種人往往過得還算不錯,所以他有許多閒暇時間來爭取自己「應有」的權益。他可以每天在上班時間去盧小小各類政客,浪費海量的政府為民服務資源。
這種人會抱持如此古怪的想法,除了缺乏法律與政治常識之外,主要還是因為價值觀的偏差,覺得「一切他想要的」都是「他的權益」,所以「憲法授權」他來全力爭取,他也只能透過政府機制爭取,透過政客們來爭取。
但為什麼一切他想要的就會是他的權益呢?為什麼勞師動眾幫他處理這件事是合理呢?不管你提出多少問題,他都認定每個問號的答案是「天經地義」,「本來就是這樣啊!」「民選官員議員本來就是要為民服務啊!」
對,是該為民服務,但百姓那麼多,政治人物和政府機關都必須公平,用一套客觀的尺來衡量問題輕重緩急,並且尋求最平等的解決方案,或是最能促成平等的解決方案。
但對於這些「選民服的務吸血鬼」來說,只有他的問題才是問題,其他百姓的問題不是「過太爽不知足」,就是「太蠢而不知爭取自己的權益」。他最懂自己的權益了,因此也是最懂民主政治的人。他們透過自己參與(干預)政府的行動,成為最能影響民主運作的人之一。
定義民主
他們的確能定義民主,因為他們在相當程度上改變了台灣政治的運作模式。這些人太會吵、太常鬧,是以政客們多半認為,這些人的事情辦不出來是一回事,要是這種人吵吵鬧鬧,有可能影響到自己的名聲與之後的選情,因此總是會以和為貴,請助理們盡量處理這種人的案子。因為不可能得到這種人想要的結果,助理也只能一直拖著,拖到天荒地老,浪費一堆政府資源和政客辦公室的能量。
這種損耗程度遠超過善良百姓們的想像。多數的民代都有六到十個助理,其中至少一半是負責選民服務的助理,而選民服務助理中,又有一半以上的工時會耗在這些「選服吸血鬼」身上。因為多數合理的選民服務只是協助提升政府經辦流程,「重要的」選民服務又會是由特別助理或辦公室主任之類的大將來「按奈」,因此實際上處理成本很低。
而「選服吸血鬼」的案子多數只是在空轉,會讓承辦人力和對應的政府機關一起空轉,甚至根本沒在轉,只是浪費時間聆聽這些吸血鬼在抱怨或發飆,不但沒有成果,所產出的負能量又非常大,也就造成衍生的成本。
與「選服吸血鬼」相近的,是幫他辦了一個案子後,又跑來要第二個案子,第三個案子,沒完沒了的那種無賴選民。這些人的案子通常還在合理範圍內,但他顯然得寸進尺,要求過多。說是會捐錢,但最後捐得也還好,和浪費在他身上的資源不成比例。其他會捐的人,也不會來要這麼多案子,服務你這種爛咖,還不如公平對待其他選民。
但不管是「選服吸血鬼」或上面這種類型的,你為他耗掉一堆心神之後,他還可能會倒打你一耙,說你服務態度不佳,辦事沒有效率,不如去找別人。這時就是好心被雷親了。
解決方案
那應該如何處理這些人呢?我認為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理這些人,也不要這種選票。甚至在第一次接觸時就嚴詞指正,要他認清這個案子是不可行的。
許多政客常誤認自己的工作是服務業,因為就叫「選民(為民)服務」嘛,當然就是服務業了。有了這種設想,政客們也就常認為「助理可以損耗,但選民不能得罪」,或是讓助理當黑臉,自己當白臉。
雖然助理在相當程度上就是領錢來犧牲的,但先不論這是否會挫折政治圈的新人,這種犧牲本身就是沒什麼價值的,換不到什麼有意義的成果,反而只代表政客是縮頭烏龜,不敢出面對抗真正的邪惡,也沒辦法有效解決問題。
類似的操作如果太多,不但會得罪自己的人馬(助理就算做短期,也會掌握你一堆秘密),也無法突顯出自己與其他政客的差別:畢竟這種水準的「服務業」是所有人都會做的,你做再多,一般百姓也是無感,不會覺得你很特別。
民主政治和商業交易最大的不同,就是其服務不該有對價關係。你雖然企圖透過服務而在下次大選換到一些選票或政治獻金,但這是心照不宣的,選民在服務後肯定你,願意投你一票,那是你的福氣,而不是你可以光明正大去要的。
很多政客頗在意「口碑效應」,擔心自己的選民服務做不好,鄉里的八婆七公會講說自己「都沒做事」,或是「不理人」,「選完就看不到人」。政客總認為這種口碑很可能會影響到下一次選舉,或被對手拿來做文章。
但追求這種市場口碑,不如用更好的媒體效果來蓋過,因為不論是新媒體或傳統媒體,宣傳效果都比市場阿婆要好。在過往,因為缺乏媒體資源,才會搞這些鄉里口碑宣傳,但現在有更具效果的工具,那就應該把資源移過去。
許多「問政型」的政客選輸「選民服務型」的政客,因此認定選服還是比問政重要,但這其實是因為前者沒有把他的問政表現以更有效率方式傳達給百姓,因此並非問政有錯,而是宣傳方法上出了問題。
總而言之,政治人物在做選服的時候,不該抱持著選票的算計,頂多就是多積功德或陰德的概念;反正好的事情就多做,真能依法幫忙他人的地方,就多幫忙,久了自然能轉換出一些福報。
那種設想「我四年做三千個選服,一個拉四票,我就有一萬兩千票基礎」的政客,在近年的選舉中常意外陣亡。為什麼?因為越寵選民,他們就越容易變成奧客,甚至變成吸血鬼。就算你霸氣十足的幫他完全搞定,他也可能認為你態度高傲,不知道是在屌什麼,又或是你明明處理得很快了,他還是認為你和公務員在拖,因為你不像網購可以24小時到貨。
政客再怎麼努力也拼不贏真正的商業行為,最好的做法就是換一條路走。所以,就算沒啥良知,只看到利益或CP值計算,也該清楚選民服務不該只是做爛好人換爛選票,而是要有效率,精準的做該做的事。對於「選服吸血鬼」就不會只是配合,而是能以拒絕來展示態度,進一步贏取其他選民的肯定與支持。
「選服吸血鬼」就是「壞公民」,透過不對這種人妥協的態度,反而能墊高自己的道德形象。因此碰到這種人來「盧小小」,就是當場拒絕吧。你可以說明這個案子不可能獲得政府幫助的原因,也可以說明自己在道德面上不接受這種案子的理由。這種人當然可能出去亂講話,但如果你對於這個案子的法律與道德判斷是正確的,而他也的確是個壞人,那他講你壞話,對你來說反而是件好事。
許多政客選到急了,就不敢得罪任何的選票,甚至連明顯有問題的一兩票都不敢得罪,這就很容意顧此失彼。如果有些選票是你微笑或握手就可以精準落袋,那你的確不該漏掉,甚至應該多拿;而「選服吸血鬼」可能偽裝成這種選票,像寄生蟲一樣的吸掉你的魂魄與精力,那當然就要把他從無數的笑臉選民中挑出來、除掉。
或至少把他驅趕到敵人那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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