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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的未來?(一):若泡沫化,原因會是?

2019/08/19閱讀時間約 9 分鐘
(這是一個關於時代力量的新系列,會一連幾週推出,原本的定期系列都將順延)
因為我無法參加近期的黨代表大會,只好以自媒體來表述我對於時代力量路線論爭的看法。也因為這並非一篇文章就可以解決的議題,所以我打算一連幾週來進行討論。
不少時代力量黨公職認為,黨內路線發展的爭議是「開發民進黨之外的票源」與「和綠營協調以求分進合擊」這兩個選項之別,但多數黨公職一直不肯認真瞭解其他人主張是什麼,所以大家都沒有發現,絕大多數的黨公職想法是很接近的。
所以黨內是有共識的,但黨內不知道自己有共識,或者說因為選舉將近而鬼遮眼,忘了該冷靜思考。不過我接下來要談的,可能就會讓許多人感到痛苦了,因為黨內各「山頭」(我不喜歡用派系稱之,窮到快餓死,哪算是派系?頂多算流寇),甚至包括黃國昌,都會被我的地圖砲打中。
我認為講到「核心價值」時,大家都搞錯方向,也就是現有的黨內共識並沒有切中問題的關鍵。時代力量當前最大的路線困境,並不是「往哪開發票源」,也不是「力挺蔡英文」「主權、勞權、平權」這些歧義很大的概念或論述,而是「清廉」這種最基本的事。
「清廉」,講得更白話,就是「拿乾淨的錢,乾淨的用錢。」不管對己對人,都該如此。我提到清廉,有些人會想到近期的高潞事件,他的助理去向政府申請了一堆錢,雖然目前看來並不違法,但有道德上的爭議,因此黨的紀律委員會很快砍人。
很快砍人,代表連自己人都覺得這很大條,所以秒速處理,比什麼都優先。一個案子的曝光,或許代表還有其他隱藏的個案,但時代力量黨公職似乎沒有打算認真面對這個問題,或說是「內部糾舉機制」並未因此而變得更健全。
那什麼叫健全呢?我認為可以從回應下面這個新聞談起。
「徐旭東的遠東集團在上次的立委選舉就捐獻五千四百萬元的政治獻金,為所有營利事業之冠,遠東集團捐獻遍及藍綠共五十個立委候選人,柯建銘及陳明文等十位大牌立委,遠東一出手就是兩百萬元,甚至時代力量的林昶佐也收了遠東二十萬元。」
時代力量的候選人,可以收徐旭東的錢嗎?
為什麼拿錢?
先不論林昶佐已經退黨,是否還要追究,而是時代力量太窮了,難保不會有第二個第三個收徐旭東錢的人。
時力本年度選戰預算的缺額仍有上千萬,因此除了小額募款之外,能否向營利事業討到大筆的政治獻金,就非常關鍵。有些企業經營正常,沒啥爭議,也不像建商有啥政治利益問題,那收他們的錢,當然OK。
但爭議企業呢?站在時代力量理念對立面的企業捐款,能收嗎?徐旭東的錢,能收嗎?
20萬不是小額,不是「不小心捐進來」或「不小心收下」的。時力有些縣市議員候選人,去年整場選舉只花了幾十萬,因此20萬對時代力量來說,確實是筆大錢。
徐旭東是藍綠通吃,民進黨將來的領袖鄭文燦也和他有良好的關係。不過他在環保、勞權與國家主權立場上,都和時代力量有很明顯的落差。時力政治人物收他的捐款,可能在相關議題上會感到壓力,或是自我設限,而讓原本100%的「輸出」降低到30%,甚至更低。
當然,收取「爭議營利事業」捐款的黨公職可以表態說,就算收了錢,他的問政仍不會有壓力,不會受到影響。
但收取中共資金的統派媒體,是否也能用同樣的理路,主張就算收了中國的錢,就算有紅色資本,我們仍然秉持新聞良心,你主管機關不能動我?
那些收了建商捐款的立委,是否也能用同樣的理路,主張就算收了建商一大堆的「後援」,但面對實價登錄修法,仍會秉持良心,為買不起房子的百姓發聲?
如果「爭議營利事業」的錢可以收,時代力量又有何臉面,有何立場,有何理論基礎,可以質疑其他利益團體的代言人?當我們痛批藍綠以權謀私時,我們自己站得穩嗎?
藍綠當前最大的困境,就是在民眾眼中不夠清廉;在近期民調中,連蔡英文的清廉肯定度都不高,這也是柯文哲之所以再怎麼「走鐘」,也還是有一定支持度的原因。不論他的兩岸論述有多誇張,在民眾心中,他就是帳目乾淨。至少到現在還是這樣。
如果時代力量要和柯文哲競爭,要將民眾黨視為主要對手,那麼就不是更獨或更統,而只能比他更清廉。但問題在於,除了高潞的案子與徐旭東的二十萬,不知道還有什麼未爆彈,還有什麼需要清理的戰場。
自身不夠清廉,就無法追求更廣泛的正義,那時代力量在多數百姓的眼中,就沒有存在的必要性。
論台灣主權,論經濟發展,時代力量都難以有超越大黨的實質表現,因為處理這些議題不只是喊喊,更需要資源與人力來落實;而在試圖增加資源與人力時,是否能「拿乾淨的錢,乾淨的用錢」,就變成黨的一大挑戰。
這是時力自身的挑戰,怪不了別人,也不能說「人家都可以這樣,所以我也這樣」。柯建銘這樣,陳明文這樣,那我也這樣?那百姓投給「人家」就好了,投給「你」幹嘛?
不過,雖然冒出來的是個案,但顯然黨的檢討機制出了問題,太過人治,太講人情,才讓問題一直沒有被正面、公開處理。如果有疑義卻不處理,那挑戰過道德底線的人,就可能挑戰更進一步的道德底線,甚至是法律底線。問題是,這責任是在誰的身上?
為什麼無人敢出來說不該拿這個錢?
黨內對於高潞爭議或收徐旭東的錢,一直都有窸窸窣窣的耳語聲音,但就是沒有拿到檯面上,公開、正式的討論過,並做出懲處或立下人人皆知的明確廉政規範。就只有遙遠的法律標準,加上主事者的道德心證。
收徐旭東的二十萬,就我所看到的最露骨的黨內質疑,也只有黃國昌在演講中提到「收徐旭東的錢」之類的字眼,但他也沒指出更明確的人事物。為什麼不直接罵?怕傷了黨內的和氣嗎?還是因為我們對此沒有明確的標準,而罵不起來呢?
高潞之前就狀況頻出,但黨內也只是「期待」和她最熟的林昶佐主動關懷,但林昶佐大事化小,甚至往外一推,直接跑了,那黨內也就沒有更進一步的檢討。在無法提前自清的狀況下,也只能落得被外界爆料的難堪結局。
只要有錯不被檢討,小錯就可能被姑息而成為大惡。因為黨內「人情」大於「事理」,熟的人會相互包庇,不熟的因為尷尬而不想指出他人的錯誤。有勇氣檢討的人被視為白目,被視為不會溝通,破壞黨內和諧,被責罵「可以私下溝通解決,為什麼要公開?」
你不公開講,沒有建立體制,這個黨就是淪為放話政治。還記得決策委員會開會,連黨代表都還沒收到會議記錄,記者會也還沒開,特定媒體就已經收到洩密者放話,搶先發了傷害時力的假新聞嗎?這是誰放的?受傷的都是誰?得利的又都是誰?
沒有合理、公開的機制,就會有這種問題。而在黨中央努力走向建立合理、公開機制的同時,還是有人拼命想把黨拉回私下溝通,拉回個別放話,想要用人情關係來解決一切。
講人情,就是腐敗的開始,一直講人情,腐敗就會一路擴大。
真正有效的黨內法治,並不只是各山頭之間的互相監督制衡,而是能做到「自己人督自己人」:黃國昌帶出來的助理,能大膽質疑黃國昌,林昶佐帶出來的黨公職,比誰都先公開質疑林昶佐。
但我們看不到這樣的場景。這樣講人情的時代力量,要如何不走向國民兩黨的舊路?還比國民兩黨更窮,更有可能受到金錢外力的誘惑而動搖。
所以,如果時代力量會泡沫化,不是因為誰離開,也不是因為單一金錢醜聞的傷害,而是因為遲遲無法建立對抗誘惑的標準與監督機制。你知道那些曝光案子,但你不知道還有什麼藏著的案子,或是當事人根本沒想過這是會有問題的案子。
國民兩黨之外,曾經盛極一時而後垮掉的政黨,雖然表面上都有意識形態原因,但其實也都是為「錢」所困。若要暢快的收錢以實踐理想,那不如就加入民進黨,要留在時代力量,就得面對資源的匱乏,就得承認有很多錢不能收。
清廉是沒有成本的,窮人能證明自我的方式,就是證明自己可以不受誘惑。時代力量只能用清廉來獲取選民的認同,我們要做到選民「睜眼就能看見」的程度。
時力需要比現行法律更嚴苛的廉政標準,需要有時時運作的監督機制,需要解決每一個曝光與可能的具體個案,才能取得長期立足的穩固基礎。透過明星光環,透過亮眼的宣傳,都無法真正說服中間選民,也無法向那5%的支持者交待。
怎麼做?
紀律委員會的運作應該常態化。不論後任黨主席是誰,黨中央有什麼人,都應先建立反省的機制,請所有黨公職或提名候選人將過往「曾收受」或「曾拒絕」的「有疑慮之政治獻金個案」全報上來,由紀律委員會討論匯整,提出收受金錢標準草案,送黨代表大會議決。
對於已經曝光的個案,應該有更公開透明的審議,並經黨內決策或黨代表大會討論後做成決議,給予明確的評價或定位,告知後人什麼是「乾淨的錢」,以及標準何在。當候選人發現捐款有爭議時,也有人可以明確的裁示這個錢能不能收。
像徐旭東的錢,到底可不可以收?如果要收,那可以收多少?有什麼配套措施嗎?要向黨內說明並提前公開嗎?或由黨中央統一收取分配?如果收了的話,要如何說明時代力量與柯建銘、陳明文的不同?差別只有收受金額的多寡嗎?
這種事情,要全黨議決,全黨共同承擔,不是一個人爽,大家擔,也不是一部分人擔,其他人看戲。
因為現存黨公職都缺乏政治資源,時代力量若覆亡,就是大家一起沉船,想投奔民進黨或其他黨,他們也不會給你生存空間。除非你也開始收那些藍綠都會收的錢。
然而,時代力量要追求的核心價值,不止於清廉。清廉只是起點,還有許多進階的任務,但不一階一階的踩穩往上爬,談什麼國家未來,就都會是空的。因為百姓不相信你,你就不會有權力去實踐理想。
關於清廉,就先談到這。本系列下一篇,我一樣會談對時代力量來說最尷尬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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