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屋04:追逐怪物的人】邪惡是本能還是後天養成?

2021/09/01閱讀時間約 10 分鐘
「我們如同落下的雨滴,別無選擇地落地。約翰,無論如何你是阻止不了我們的。這是我們的本性。」《破案神探》約翰‧道格拉斯

從屍塊上看見兇手的樣貌

韓國在一九九九年引進了「犯罪側寫」,整個大韓民國第一位犯罪側寫師權日勇,在二○○一年開始了剖繪罪犯的工作,而他立刻在同年就利用側寫破案,也是韓國第一樁以此破案的案件。
美國FBI犯罪側寫師約翰‧道格拉斯,在開始用側寫剖繪罪犯之前,走訪了美國各大監獄、和數位惡名昭彰的殺人犯訪談,包含「女大生殺手」艾德蒙‧肯培(Edmund Kemper)、「山姆之子」大衛‧伯克維茲(David Berkowitz)查爾斯‧曼森(Charles Manson)等等。和約翰相同,權日勇在二○○○年走訪韓國境內各所警局,訪談了一百二十七名罪犯,其中有二十九名重犯。在大韓民國第一起利用犯罪側寫協助破案的「智妍(假名)案」發生前,他正好訪問了一名連續強姦犯。
「智妍(假名)案」是一起兒童綁架謀殺案,犯人曹賢吉誘拐四歲的智妍帶回家,強暴她後將其支解並丟棄屍塊;根據被發現的屍塊線索,權日勇寫出了韓國第一份犯罪側寫報告──
冷凍屍體後才分屍:需要使用大型商用冰箱。
兩層黑色塑膠袋包裝屍塊:
兇手習慣。可能有販售冷凍物品的經驗,或者正在肉店或海鮮店工作。
分屍需要時間:
推測兇手無家人或獨居。
以性為目的,但綁架的對象是孩童:
兒童強姦殺人嫌犯的共通特徵,內向、寡言、有性方面的創傷。
在逮捕兇手之後,證明了權日勇的側寫幾乎完全正確。曹賢吉獨居,四十多歲,小學學歷,做過海鮮生意,對女性沒自信,性關係的來源是性交易。
對於這位韓國第一位犯罪側寫師而言,幫助第一線警察偵破智妍案只是個起點,不僅是權日勇,全韓國都沒有想過,他們即將認識迥異於上個年代有因有果的犯罪,進入原來這個世界有怪物的時代。

如果經歷這樣的傷痛,會不會也變成怪物?

殺害老人的四個案件中,有三件選在教會附近是故意為之:「如果真的有神,怎麼會讓住在教會附近的人遭受這種痛苦」。
當二○○三年九月,第四起老人命案發生後,權日勇便斷定「這是連續殺人犯」,在借助媒體力量尋找被監視器拍攝到的犯人影像時,他也擔心這是一把雙面刃,擔心犯人會因為媒體揭露犯罪手法後改變MO(Modus Operandi,犯案手法);四起老人犯罪的間隔少則一週、多則不超過一個月,但權日勇擔心的事情果然發生了,在媒體報導監視器影像拍攝到的嫌犯畫面後,超過兩個月沒有發生任何類似案件。
二○○四年,韓國警方逮捕了一位殺害賣春女性的嫌犯柳永哲,這個名字不只在韓國,對於連續殺人犯罪案件有所涉略的人,應該都不陌生,他所犯下的一系列案件,在二○○八年改編成電影《追擊者》。在偵訊途中,柳永哲突然承認前一年的幾樁富有老人入室搶劫命案也是他做下的,幾乎所有查得到介紹他的網站說明,都是「柳永哲因為和按摩女子交往,因而暫時停止殺人,後來因為和女友求婚被拒,改為殺害應召女子」,但根據書中權日勇和柳永哲的對談,會改變MO(從入室殺害富有老人,到把應召女叫來家中殺害)的確是看到媒體公布了拍到他背影的監視器畫面。
為何生活在相同的環境裡,有人喪失了對他人的共感能力,變成了怪物,有人卻能保持正常人的面貌?
柳永哲在和權日勇談話中,講述犯罪過程時充滿自信,表達流暢,甚至一邊用餐一邊描述自己分屍支解被害人過程;在一開始殺害老人的四個案件中,有三件選在教會附近是故意為之:「如果真的有神,怎麼會讓住在教會附近的人遭受這種痛苦」;此外柳永哲和「山姆之子」大衛‧伯克維茲同樣都藉由媒體當傳聲筒,合理化自己的犯行──他利用媒體對於新聞熱度和關注度的渴望,和某一家報紙的記者開始通信,後來記者整理了這些信件內容出版了一本書《殺人成癮》,書中充滿了對自己犯行的辯解和粉飾,或許在各個關於柳永哲的介紹文字和影像中,「幼年家庭不溫暖」、「因為求婚被拒絕才開始轉為殺害和女友同職業的按摩女」的悲劇性原因,就是由此流出的吧。
根據警方的訪談資料,柳永哲小時候家境貧寒,父親喝酒後會毆打他,因家族遺傳的癲癇曾入院治療;蒐集並分析其他殺人犯的犯罪行為,決定以容易闖入的老人住宅和體弱的老人為目標,之後轉為和前妻特徵相同的賣春女性。大部分介紹柳永哲的文章,都以他的童年生活和成年後在人際社會上受挫的經歷,作為他犯行的一種因果解釋,除此之外,他在成長時期對警察有憧憬,加上曾參加警察考試但未錄取而感到挫敗的經驗,也讓他下意識地冒充警察的身分犯罪。
對於柳永哲支解賣春女性的屍體,民眾只把他當成是殘酷的劊子手,至於柳永哲這樣的怪物「為何誕生於世」,大多數人未曾深究。 二○○四年的韓國社會還沒能意識到自己已經變成了病態社會,連續殺人是近代資本主義的病理現象。
關於柳永哲在犯罪史上的意義,以韓國警察大學李雄赫(音譯)教授為首,認為柳永哲是韓國史上最初的連續殺人犯;不過,在一九八六年至一九九一年間發生的華城連續殺人事件,甫於二○一九年透過DNA確認的兇手李春在,應該符合約翰‧道格拉斯《犯罪分級手冊》中連續殺人犯的條件──和大屠殺「兩次殺人行為之間不具有心理冷卻期、且在兩個以上的場所所犯下的殺人行為」比起來,連續殺人是「殺害三人以上,且犯案期間具有心理冷卻期」。
若以頻率來說,短短約一年內殺害近二十人的柳永哲,確實比五年內殺害十人的李春在來得更引人注目,但若是以連續殺人的定義,李春在的確是符合的,更何況在一九七○年代,韓國就有「金大斗事件」:他在一九七五年於全羅南道、京畿道等地犯下九起命案,共造成十七死三重傷。但當時的警方並沒有及時判斷這些遭到鈍器爆打致死的案件,有可能是同一人所為。
如果說柳永哲的誕生是來自陰暗的童年和受挫的社會經歷,金大斗便是「在急劇的貧富兩極化中,階級與階級之間的隔閡愈來愈大」,像是金這樣的「無動機犯罪者會因為『我不能改變我的身分階級』而感到害怕,進而產生心態扭曲的挫折感」,權日勇對金大斗的分析是「並非為了金錢或性,而是單純想要破壞幸福的家庭」,就像是緊接在柳永哲之後出現的下一位連續殺人犯──鄭南奎。

貧窮就是原罪,所以這些人該死

鄭南奎的入獄經歷豐富,根據權日勇在二○○六年訪談他的內容中,一九九四年因竊盜罪被捕判處緩刑之後,一九九六、一九九九、二○○二年,又先後因為強盜強姦罪刑和竊盜罪定讞,鄭南奎先後在教導所待了五年又四個月,幾乎是一被放出來沒多久便立刻再犯。
鄭南奎是犯罪側寫對搜索、逮捕犯人發揮積極作用的第一個案子。一線警局第一次交給首爾地方警察廳重案係的逮捕報告題目是什麼,知道嗎?『強盜殺人犯逮捕報告』。
鄭南奎原本打算在有錢人居住的江南區動手,但有錢人家的安保很嚴密,所以只好找沒什麼錢的窮人下手,在後來警方搜索他家時,鄭南奎不只蒐集自己的犯罪報導,同時也留了權日勇的採訪報告,這位犯罪側寫師自此之後便盡量避免讓家人和自己的個資流出。
在換日線這篇「快樂殺人犯」中,點出相較於柳永哲來說,鄭南奎在華文世界的資料少得可憐,但攤開這兩人的犯罪時間點,二○○四年的韓國簡直人心惶惶,因為當年有兩位尚未落網的連續殺人犯正在作案中。而柳永哲先行落網的二○○四年七月後,鄭南奎沉寂了一段時間,因此甚至有分析說,鄭是柳的「模倣犯」。
然而,兩人的犯罪手法相差非常大,甚至柳永哲還把鄭南奎犯的案子認在自己頭上──二○○四年二月,一位行經東大門區里門洞的女性遭人持刀刺殺,受傷的被害女性逃到附近餐廳,最後還是被尾隨的兇手殺死。權日勇聽到柳永哲承認這起案件是他犯下的之後,立刻認為這是「虛假自白」。里門洞命案的MO和柳永哲並不符合,兇手並不是侵入民宅、也非後來的綁架賣春女性、將之毀屍滅跡,犯案工具也不是柳慣用的槌子,而是刀。
「犯罪側寫師必須將受害者當作一項物品,把受害者們的屍體或加諸其身上的駭人犯行單純想成是調查與分析的對象。」
就像是要除去骯髒的黑色黴菌,法官覺得「被告重回社會再犯率高」,應該要將之徹底革除在社會之外。「然而梅雨持續下著,若屋內的溼度不下降,一定會再次發霉」,正如書中這段梅雨和黴菌的比喻,在鄭南奎之後,韓國還是出現了下一位連續殺人犯。

和普通人一樣的惡魔

開著高級車款、穿著筆挺西裝,在沒有公車站的地點,善意地問被害人是否想搭順風車。比起認為「這個世界就是一個野獸即將吞噬我」的狂暴鄭南奎,姜浩順根本就是韓國犯罪側寫的絕佳教材,他非常懂得大眾對於端正容貌、有禮談吐和高級衣著車款的想法,輕鬆地讓被害人在第一時間就卸下心防。
二○○九年二月,檢方起訴姜浩順,他在二○○六到二○○八年之間,殺害七名婦女後棄屍荒野。韓國人尚未從二○○六年的野獸鄭南奎帶來的只是想要所以殺人的震撼中恢復,又迎來了下一位反社會人格的連續殺人犯。
相較於犯罪集團或本就被警方鎖定的嫌犯,根本不知犯罪意圖和與常人無異的殺人犯最可怕,就像美國的丹尼斯‧雷德(又稱BTK殺人魔,沒有重大犯罪史,擔任教會的主席)和蓋瑞‧利奇威(又稱綠河殺手,十六歲時曾企圖殺害一個小男孩未遂,被逮捕時已經結婚,有一個和樂的家庭和穩定的工作),在脫離「所有謀殺都其來有自」、就連柯南中屢屢被嘲笑「鼻屎般殺意」都不可見的年代,除了無理由的連續殺人犯之外,還要應付這個時代的特產、也就是隨機殺人。
連續殺人犯是天生的?還是後天造成?......約翰‧道格拉斯斬釘截鐵地主張是後天造成的,不過我有九成相信連續殺人犯是後天環境塑造.....和柳永哲類似的環境下長大卻沒因此犯罪的人更多,究竟那一成的差異是什麼?
追逐怪物之前得先了解怪物的樣貌,臺灣警界目前尚無犯罪側寫的專職,憑藉的是警察們前輩傳承後輩的辦案經驗;邪惡究竟是天生造就或後天養成?犯罪側寫開創人約翰‧道格拉斯相信那是後天造成,若真是如此,這個社會是否容許這些犯罪者活著以供心理研究「使用」?或是無論如何都該像多雨季節的黴菌迅速除之後快?
又或者,如權日勇所言,有一成的可能性,邪惡就是天生造成?
AnnJo
Ann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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