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遠的既得利益者

2022/11/20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Z是我2015年還在職環島時遇到最主動的男沙發主,
早在我沙發衝浪的Public Trips(公開行程)排定好後,
他便丟訊息給我,希望我能到高雄讓他接待。
我的行程雖然也有排到高雄,
但由於我那時在台南還是有住所,且高雄離台南不遠,
因此當下有些推託,他在環島期間有持續與我聯絡。
後來因為行程有變,我最後一天決定在高雄落腳。
我與友人透露的想法竟然就這樣在與他見面後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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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島最後一天在高雄的活動結束後,Z開車載我到他的住所。
我認為當兩人單獨對話的時候,才能看到對方真實的模樣。
Z在車上給我的感覺的確不像個社會主流定義的男性
他的談吐和自以為(我認為)幽默的風格並不會讓我覺得好笑。
我們到他家,稍事盥洗後開始進行深夜的長談。
他一開始說道他是雙性戀,跟男性和女性都有交往過,
但我隱約感覺不對勁,聊到了成家立業這件事情後,
「如果可以的話當然好啊。」,
他說如果要跟女性組成家庭「也是可以」,
但這在我聽起來好像是一種因為社會觀感而妥協的一種結論。
我觀察他的語言能力和對話技巧相當熟練,
顯然是他為了要生存在這個父權社會裡所培養出來的能力,
以便讓他在這滿是歧視同性戀的社會中尋覓對象。
我順勢地與他談論父權社會的概念與女性在其中的處境,
他當下雖說的確需要解決,
但他華麗的話術無法掩飾他不想積極參與這個議題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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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開始進一步拆解他其實應該就是個同性戀,
談論性時,他竟然說道:「因為男的那裏比較緊啊。」。
「你知道,如果我在性的方面可以突破,
那我不管做什麼事情一定都會很強。」。
當下我完全看穿不管他性向為何,他都身處社會的優勢地位,
也看清楚不管他在這父權社會是否能照他的渴望去追求對象,
他都可以藉著社會舊有的觀念去選擇自己理想的婚姻及家庭,
女性則永遠都是被妥協和被犧牲的一方,永遠都是次者。
這也就是我為什麼到現在對男同性戀還是語帶保留的原因。
倘若男性沒有辦法愛女性,沒有辦法感同身受她們的苦痛,
並且將權力還給女性,他們就會繼續以不同的形式傷害她們,
有意或無意識地成為鞏固男性主導的幫兇,
使女性繼續被傳統家庭傳宗接代的文化所綑綁,女性將無以自由。
SATURDAY, DECEMBER 26, 2015 AT 1 PM – 10 PM 【彩虹台南遊行】有愛就是彩虹,異同去郊遊 能盛興原生種復育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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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穿之後,其實我並沒有想特別說服他的意思。
我表明我是異性戀的立場,他竟直言點出我之前用的標語:
「愛,沒有條件。」(出自作者安德魯.所羅門,
《背離親緣》一書的標語,安德魯本人是男同性戀),
感覺就像是同性戀,不過我不是。
我並坦言之前有試過想要成為雙性戀,後來卻失敗的過程。
「那我會覺得你之前遇到的那個(男同)很瞎。」,
他坦言因為我能夠與他談論到同性戀相關的話題,
覺得我很不一樣,他開始對我有意思,
但我在性向上已經先劃清界線,他並不能要求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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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寢時,他脫剩一件內褲,所以我對他仍有很大的戒備,
我穿著運動短褲和T恤與他同床。在床上時他想要抱我,
我一開始說不要,後來被他要求到我只讓他抱十分鐘。
他抱的狀態下我雖然沒有反感,但我仍時時戒備著他,
我當下睡著後,不知過了多久我感覺被他的小小移動驚醒,
發現他還在抱我,我便叫他把手抽走,
我想應該已經過十分鐘了吧。因為這樣,我們又睡不著,
醒來後繼續聊天,直到快四點才就寢。
早上八點多我們醒來後他騎機車載我坐火車回台南,
就此結束了我這個月的用愛環抱台灣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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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既然我講的是性不別愛無主
那勢必不能棄同性戀不顧,但這就必須要討論:
「性向是否是種隱私?」。如果我們同意性向可以是流動的,
意思是一個人可以認定某段生命經歷的自己是異性戀,
當下則是同性戀,反之亦然,性向就不可能印在身分證上。
既然性向和性別都可以是流動的,
更遑論套用到跨性別者的處境要討論到多少層面的議題?
我不想提這麼多,我只想說,我們得尊重所有人的性向,
除了在這個基礎上去平等地對待彼此外,
我更希望所有男性都能同理女性當今所受的種種剝削及壓迫,
進而有所作為,不然直到父權資本主義社會鬆動為止,
我對男性和同性戀男性的厭惡都將持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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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愛著對方,我們只會給予而不求回報,愛本來就是無條件且不能用金錢衡量的。我始終相信有一種愛能超越婚姻、家庭、血緣、宗教、組織、國籍、種族甚至性別,並讓台灣島內的所有生命都能永續發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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