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探案實錄 後媽讓我有了家的感覺
https://youtu.be/LE27EdtUWEk
陳釋麟1958年在山東省臨清市出生,又名陳德勝及史德勝,自小在湛江赤坎區長大。
高中文化程度,在湛江市平樂一家冷凍廠任職,與第一任妻子誕下兒子陳志輝。
招曉玲1963年出生,是招家大女兒,有三妹一弟。
父親招學明1938年出生,母親李少珍1941年出生。
一家住廣東湛江市坡頭區官渡鎮,高山村委會黎田上村。
招曉玲與陳釋麟,在湛江平樂一家冷凍廠打工時相識。
1997年1月,招曉玲與陳釋麟結婚,成為陳釋麟第二位妻子,陳志輝與招曉玲一家關係良好。
1998年12月,招曉玲誕下一名女兒,陳釋麟有酗酒、賭博劣習,經常虐打妻女,欠下大筆賭債。
1999年,招曉玲為避開債主滋擾,與陳釋麟分居,搬回娘家居住。
2000年5月,招曉玲與陳釋麟協議離婚,陳釋麟其後認為招曉玲騙他離婚,多次糾纏、威脅要求復婚。
遭到拒絕後,一直懷恨在心,要「報復」招曉玲及她的家人。
招曉玲一直受到陳釋麟騷擾,2006年,招曉玲與子女移居深圳躲避。
陳釋麟在湛江下崗後,在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防城區居住,湛江沒有固定住所。
2011年,陳釋麟與廣西籍裴姓女子同居,租住廣西防城港市一間出租屋。
陳釋麟繼續騷擾招曉玲,招曉玲帶同女兒及陳志輝,到香港投靠妹妹,經常在深圳、香港兩地居住。
2011年中秋節,招學明一家在黎田上村家中慶祝,陳釋麟前來搗亂,遭兒子陳志輝與招曉玲家人打傷。
中秋節翌日,陳釋麟對鄰居張炳鋒說,遭兒子與前妻的家人打傷,「非常憎恨」他們,要求張炳鋒幫他買炸藥炸死他們。
陳釋麟向張炳鋒詢問製作炸藥方法,張炳鋒帶陳釋麟到外甥黃再藝家中,黃再藝向陳釋麟傳授製作炸藥方法,介紹陳釋麟與李某認識,幫助陳釋麟聯繫購買原料。
陳釋麟到廣西東興市江平鎮,以炸魚名義購買二百斤硝酸銨化肥,用部分硝酸銨化肥與木糠、硫磺,混合製作四十斤炸藥,試驗後效果不錯。
陳釋麟為運載炸藥,以數千元購買一輛二手夏利小轎車。
幾個月後,陳釋麟到店鋪購買二百斤炸藥成品,放在小轎車尾箱。
陳釋麟沒有駕駛證,2013年1月下旬,花百元雇朋友幫他將車開回湛江,將炸藥放在位於湛江的租住公寓,事先安裝好雷管和導火索。
2月,招家三名嫁到香港的女兒,與家人回湛江過年,出席招學明在家舉行的「點燈」儀式。
2月12日農曆年初三,陳釋麟將自製炸藥,裝在一輛廣西牌號的夏利轎車上,開至坡頭區,入住一家酒店。
2月13日農曆年初四早上,陳釋麟到官渡鎮黎田村踩點,招學明在家中為一歲孫女,舉行「點燈」儀式,設了三桌酒宴。
下午一時五十分,陳釋麟駕駛夏利轎車,車上載有自製二百斤炸藥,在招家的三岔口,用打火機點燃炸藥。
原想駕車衝進招家院子,招家門口與村道呈九十度角,車子需急轉彎才能衝入,陳釋麟車技太差,在門口撞上村民車子,引發爭執被逼停下來。
陳釋麟衝入院子,招曉玲阻止陳釋麟入屋,兩人發生爭吵,招家鄰居招駱養兒子招棟馨前來勸架。
招曉玲親屬招志東上前推陳釋麟離開,陳釋麟抱住招志東,其他人上前拉開時,炸藥發生爆炸,陳釋麟全身着火,鄰居將火撲滅。
招駱養聞訊到場,發現兒子招棟馨被炸死,悲憤交加,踉蹌走到陳釋麟跟前,用腳踢他哭着說:「你怎麼這麼缺德,我一個兒子都被你害死了。」
陳釋麟抬起頭來,看了看招駱養說:「阿叔是你啊,你兒子也在裏面啊,真不好意思。」
現場地上布滿小車、電單車零件、鐵塊,方圓幾十米窗戶玻璃均被震裂,樓房、圍牆、門樓等都嚴重爆裂,一輛電單車炸飛到幾十米外,燒剩殘骸。
夏利轎車爆炸後,留下一堆面目全非殘骸,一個黑色輪胎滾在一旁,不遠處是一具屍體。
爆炸導致七死十八人傷,死者包括:招曉玲(女,51歲)、李少珍(女,72歲),招曉玲母親。
湛江附屬醫院女護士莫穎(41歲),駕車到達招家門前,準備參加酒宴,當場炸死。
林傑仕(女,14歲),隨母親莫穎赴宴。
招棟馨(男,21歲),招家鄰居招駱養兒子,前來勸架時遇害。
招文茵(女,3歲),招家鄰居女兒。
葉康貴(男,48歲),招家鄰近龍頭鎮葉東村人,案發時騎電單車路過。
廣東省湛江市公安局,將案列為「2·13」特大爆炸案。
省、市、區三級公安機關聯合專案組,經過連續七十五小時調查,查清陳釋麟犯罪動機、犯罪過程,關事實證據,案件告破。
湛江市坡頭區公安分局局長劉奔泉,接受記者採訪時說,經查明及技術檢驗鑒定,爆炸案中使用的炸藥為自製硝銨類炸藥,現場爆炸威力約為二十公斤TNT當量。
在爆炸中受傷的陳志輝,送到解放軍196醫院接受治療,陳志輝對警方說,陳釋麟經常喝酒,一喝就爛醉,搞得家裏不得安寧。
七歲時,親生母親受不了父親的氣離婚,生母離開後,他經常遭到陳釋麟毒打,有時不做飯,也不給他錢,他只好到處求別人給他一些剩飯吃。
「自從父親與後媽結婚後,使我又有了家的感覺,後媽對我很好,從來沒有當我是外人,然而父親和後母離異後無休止騷擾,讓招家無法忍受,只能一起到外地打工躲避。」
「他覺得我們都辜負了他,讓他成為孤家寡人,經常說要報復我們。」
爆炸發生前,陳志輝與招曉玲,從深圳趕回湛江市老家,參加堂哥為女兒擺的「點燈」宴席。
案發前,他們正坐在屋內等開飯,突然聽到樓下有車撞到牆的聲音,外面有爭吵聲,後來知道是陳釋麟過來鬧事,趕緊跑出去看。
剛出門就看見陳釋麟被幾個人按在地上,接着發生爆炸。
2月16日,陳志輝在醫務人員陪同下,坐輪椅進一步檢查身體。
醫院外科主任曾周景表示,陳志輝在爆炸中主要是頭顱底骨折,雙耳膜受損,聽力下降,身多處燒傷。
陳志輝躺在病牀上對記者回憶:「後媽讓我有了家的感覺,事發後他們還當我是一家人,對父親所作所為極大痛心、自責。」
「夜裏我都睡不着,想着這些事就會不由自主掉眼淚,我不知道自己能為他們做點甚麼。」
「我因受傷在這裏躺着,以後要面對所有親朋戚友,他們失去的,我永遠彌補不回來,有機會我會盡力去幫助他們。」
陳志輝希望社會能為無辜傷者,提供更多救助。
「出現一件這樣的事情,任何家庭都擔當不起,爆炸是這個悲劇的開始,希望政府能為無辜的傷者想想辦法,從多方面去體恤和救助他們,也希望社會有心人士能夠幫幫大家。」
陳釋麟送到解放軍196醫院搶救,頭臉部等嚴重燒傷,屁股幾乎全被炸去,在醫院重症室接受救治。
陳釋麟(55歲)口頭供認作案,2月27日下午四時,陳釋麟因爆炸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張炳鋒與黃再藝,先後在廣西防城港落網。
湛江市中院一審認為,張炳鋒、黃再藝,明知他人以爆炸方式報復殺人情況下,仍向他人傳授製作炸藥方法,積極為其聯繫購買製作炸藥原料,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張炳鋒、黃再藝,為陳釋麟實施犯罪準備作案工具,在共同犯罪中均起次要作用,是從犯。
依法對張炳鋒、黃再藝予以從輕處罰,一審判決張炳鋒有期徒刑十一年,黃再藝有期徒刑十年,廣東省高院二審維持原判。
2014年12月11日,廣東省高院作出終審裁定,維持湛江中院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