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叔本華的辯論藝術》談千人諾諾,不如一士諤諤

2024/03/12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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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否曾有這樣的經驗,兩人討論同件事情,過程中意見南轅北轍,但最後對方卻宣稱很高興有相同的觀點,或是對方突然岔出一句與自己立場有關聯話,然後問題就偏離了原先討論的主題。或只要句中有著「應該尊重」、「不隨意」等語詞時,這樣的句子就幾乎都是對的,但其理由確可能是模糊不清的。上述這些都是巧妙的運用了辯論技巧以維護自我正確性的藝術。


  本書介紹德國哲學家叔本華(Schopenhauer,1788-1860)提供的辯論38計,重點不在真理,而在獲勝的辯論技巧,38計分別是:1.擴張。2.利用多義詞。3.絕對化。4.迂迴。5.利用假前提。6.隱藏的循環論證。7.讓對手承認的多於必要。8.提出挑釁問題。9.打烏魚戰術。10.惡意操縱。11.歸納對手承認的事實。12.委婉語和粗直語(精緻的循環論證)。13.兩害相權取其輕。14.自我宣稱。15.假動作。16.挑釁。17.吹毛求疵。18.中斷討論。19.將對手的論點一般化(將事實提升至普遍層面)。20.隱匿證據。21.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22.循環論證。23.刺激對手誇大不實。24.利用結果反駁。25.利用反例反駁。26.反轉論證。27.火上加油。28.對旁觀者的論證。29.轉移目標。30.訴諸權威。31.宣稱不懂。32.以遞迴的方式反駁。33.否決實用性。34.針對弱點窮追猛打。35.釜底抽薪。36.空話連篇。37.反駁證明。38.人身攻擊。


  沒看錯,連人身攻擊都出現了,若不能對事那就只好對人,重要的是不擇手段(過程),不管有理無理都要全力捍衛命題內容的正確性(目的)。這裡的正確性不是指客觀真理或是否符合邏輯,正因為真理不可得,而邏輯只處理命題的「形式」,辯論的正確性靠得是辯證法所處理命題的「內容」,即便對方口服心不服,只要獲勝就是正確,誠如霍布斯《公民論》第一章所言:「一切的開心和喜悅,全都是基於有人可以讓我們在相較之下自覺高人一等。」學習辯論的技巧,就是學習獲得開心和喜悅的技巧。


   辯證與詭辯的差異在於,辯證的目的在於占據正確性,而詭辯的目的則在藉由占據正確性以獲得聲望、金錢,彼此的手段相同但目的不同。學習辯證法的好處在於,學會獨立思考,避免落入如亞里斯多德所說的:「在許多人看來是正確的事,我們就說它是正確的。」獨立思考說來容易,但實則困難,當千人諾諾時,如何勇敢的一士之諤諤?有能力思考的只有少數人,可是每個人都想擁有意見、都能表達意見,這時最容易、最舒服的方式就是隨波逐流、相信權威、或比誰的拳頭大、 聲量大就聽誰的。


  世界是「說」出來的,本書應該做為一本教科書,正因為真理不可得,唯一能夠把握的便是感受的真實,而贏得辯論的正確性無疑較輸的一方更有理由、感受更為真實、心服口也服。在辯論的過程中,我們學會了辨別何謂好理由與好結論,從而能夠實踐公民權,參與公共對話、公共政策議題的討論等,學習檢證、提出自我的理由,並盡其所能的說出、捍衛自我理由的正確性。


  例如:「你認為殺人是不好的事情嗎?」「不好」「那你也和我一樣反對死刑」,反對殺人→死刑是以公權力殺人→反對死刑。這樣的推論在邏輯的形式上看似合理,但就辯證的內容而言,我們應該再問,殺人的理由是什麼?以公權力殺人的理由是什麼?很明顯的,兩者的理由是不相同的,殺人可能是因為一時衝動、忌妒、自衛、謀財、謀色等理由;但公權力的理由則可能是為了伸張正義、平復受害者家屬、加害者無教化可能、政治、殺雞儆猴等理由。辯論的目的是贏得正確性,而理由是正確性的核心,沒有理由(基礎)的反對或贊同某件事,便沒有討論的餘地。當我們都有各自捍衛的理由時,比得便是辯論的藝術(技術)。


  如何培養社會公民一士之諤諤的勇氣?畢竟理智並非一盞不需燃油的明燈,它依靠的是意志與熱情的灌注,除了勇敢地說、培養說理由、問理由的習慣外,我們應該提倡「說真話」運動。因為正確性來自感受的真實,而真話的真必然是更真實的感受。當社會都勇於說真話、說出漂亮的真話時,辯論的贏家將是整個社會。

2019/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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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博士生/建築系畢/證照:高考公務員、工地主任、古蹟工地負責人/前地方文資薦任公務員(建築工程職系)/研究領域:建築哲學、文化資產哲學。由「哲學性」、「反思性」角度,評論文學、建築、哲學、時事、影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音樂藝術、文化資產、公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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