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新鮮人的職場生存語錄(中)

2024/04/28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承接上週語錄,這週也要繼續跟大家分享職場生存的心得與經驗。

上篇文章已經分享了五則語錄,這篇文章也會分享五則語錄,為了有連貫性,語錄編號會承接上篇文章,從第六則語錄開始。

 




(六)我選擇當一個善良但也有界線的人,不去陷害別人,

但同時也看懂人情世故,適時保護自己。

華人文化本就很重視群體的利益,別人好,自己也就好。但有時候,別人是踩在我們的頭上,踐踏我們的努力,因而獲得成就,這時,別人好,我們卻不好時,我們就需要適時保護自己了。

即便我們有時出於保護自己的用意,而做了一些決定、動作,可能會影響到別人的利益,甚至得罪到別人,但如果連保護自己的能力都沒有,我們可能連最基本的在職場上生存都無法,更遑論繼續為公司效力,甚至自我實現,達成我們人生的目標或夢想了。

但如果別人已經打壓或欺負你到某種程度,把你當軟柿子踐踏,這時,適時地抵禦或為自己發聲,是在表示自己對自己的看重,才可能讓別人也學會尊重你。

(七)來工作不是為了交朋友。但如果遇到值得信賴的夥伴,也可以成為朋友。

承接上一篇文章的第一則語錄,我想大家已經了解到工作的目的就是達成任務、解決問題,對公司或社會有貢獻,進而獲得個人的利益。所以工作的目的本來就不是為了交朋友。如果抱著交友的心態來到職場,你可能很容易失望,甚至受傷。因為職場上有形形色色的人,大家工作的目標或想獲得的東西都不一樣,很可能在機會與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彼此都會存在利益衝突的顯性或隱性關係。當彼此有利益衝突時,有時會需要各自為了自己的立場或利益努力,反而很難共好,甚至可能會因雙方意見有太大的分歧,或者因你得到了他想要得到的有限資源而交惡。

然而,即便有時雙方在做事情的立場、想法不同,也可能有著類似的長遠目標或理念、核心價值,可以一起往同樣的長遠目標邁進。這時,如果你判斷對方也同時是值得信賴的人,即便你們有時候看似在利益上有少量的衝突,但為了彼此更大的目標與雙方更多的福祉著想,付出多一點甚至做出一點小犧牲仍舊是值得的,你們可以互相幫忙、彼此鼓勵,成為職場上甚至人生路上的夥伴,這也是長久的「雙贏」與「共好」。

 

(八) 做人跟做事都很重要。

把事情做好是基本,能同時好好做人,與人合作,

就會為自己帶來更多好的發展機會。

年輕一點、20幾歲時,會覺得把事情做好就好,想要以專業能力、工作表現來贏得別人的認同,但無奈剛出社會時,專業能力與工作表現一定不如前輩,光努力把事情做好,很可能在別人眼中仍舊沒做好,外加忽略了做人的道理,因此常吃了不少虧。

工作幾年,快到30歲時,意識到做人、建立人脈的重要性,曾經嘗試著把重點放在經營職場關係上面。但發現自己太重視經營關係,有時就會無法專注在自己的專業成長與個案工作上。

於是,一路走來到現在,我發現做人跟做事都重要,兩者都需要同時花時間與心力投入努力去經營。事情沒做好,是愧對公司和自己,也是該做的本分沒有盡。不懂得做人,驕矜自傲,容易招致怨恨。「滿招損,謙受益」。樹大總是招風,一旦招風,樹枝也容易折損。不如同時把事情做好,盡自己的本分,同時也虛心向學,溫和待人,有額外的心力就多照顧身邊同事,那麼,我想這樣就可以形成一種善的循環,在職場中就能營造出一種互助、共好的氛圍,彼此也可以幫忙彼此在專業上甚至利益上有所成長,為彼此帶來更好的發展機會。

(九) 努力的方向比努力本身更重要。

我認為做任何事情之前,都要想清楚你做這件事情的初衷是什麼?你做這件事的意圖、出發點,比起你怎麼做這件事、最後是否有完成目標還要重要。

最近剛好在準備「電話協談技巧」訓練課程的教材,我在簡報中開宗明義的第一章,就會引導接線的助人工作者思考:你接線服務的初衷是什麼?為什麼我要這樣帶領大家思考呢?因為,我深知這個社會是大染缸,我們在江湖走跳多年之後,難免也會被周遭環境或者人群影響,當大環境、媒體充斥著別人不同的聲音與想法,有時我們就會忘記我們自己的聲音或真正想要的東西是什麼。如果我們迷失了自己,那麼,我們努力的方向可能就會走偏,最後即便有所收穫,獲得的東西,可能也不是自己想要的。

因此,我把這句我從國中英文老師聽來的話送給大家:「努力的方向比努力本身更重要」。如果你一直努力,都覺得好像徒勞無功,或者感覺一直撞牆,很可能表示你走歪了,沒有走在真正適合你的道路上。不妨回歸初衷,看看你當初努力的意圖、出發點是什麼,重新導航、重新設定目標跟方向,才能真正往你想要的方向努力,如此,才真正讓你付出的努力都有意義。

 

(十)對別人好,是一種選擇,也是一種能力。

如果你對人好,人不對你好,那只是社會的常態。

承接這篇文章前面的第七則語錄:工作不是為了交朋友既然大家不是朋友,那我們在經營職場關係時,就不能保持著「我對你好,你就會對我好」的假設。

出社會之後,大家的心力、時間都有限,要忙著把工作該做的事完成,要忙著照顧原生家庭的父母,要忙著照顧自己的另一半與小孩,每個人可以拿來對人好的quota都是有限的,當自己的能量消耗得差不多了,可能只能把剩下的quota優先拿來照顧自己或者「跟自己有關」的人事物,很難再多分一點quota照顧你。這樣的做法,聽起來有點殘忍,但也很實際。

因此,我自己後來漸漸會得出一個心得。那就是:別人對我好,我會珍惜,在我有能力的時候也會湧泉以報,因為這實在太難得了!他可以對我好,代表他選擇對我好;他可以選擇對我好,代表他還有quota可以分給我、照顧我,代表他資源足夠用,這不也證明他是很有能力的人嗎?同時既能照顧他身邊最親近的家人朋友、又能照顧他自己,還能分出quota照顧我,無疑這樣的人是很有辦法、很有能力的!

但是,一般人都有自己的老公老婆、小孩要顧,就算他沒有成家,也有自己的父母、兄弟姊妹需要關心,又或者光忙他自己的事就忙不完了,第一,他本來就不用選擇對你好,因為來工作也不是要來交朋友的;第二,即便他想對你好,他想回應你對他的好,他可能當下也沒有餘力對你好。所以,你對他好,是你的選擇,是代表你還有能力對他好,但你付出的好,不必然可以得到「他對你好」的回饋。這是常態,也是我們最終體悟到人人終有限制,才可以生出這種對人的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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